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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图为后配图 “他的遭遇我很同情” “他的遭遇值得同情/应该同情” 比较一下,它们是相同的表述么? 从字面意思看,似乎差不多,但作为表达方式,它们根本不同。前者是在表达感受——个人视角,后者是在表达判断——上帝视角。 判断常常导致无谓的争执,但所有争论的命题,真的存在唯一正确的答案吗? 回到个人感受上,这些分歧可以有更简单的处理方式。希望它们可以成为讨论热点事件的共识: 1.对同一件事,不同人有相反的感受,这很正常,不存在哪一方的感受是对的或者是错的。同情就是同情,不同情就是不同情,不是“该不该”的问题,而是“是不是”的问题。这些感受就摆在那里,说该不该都没用。 2.每个人都有权表达自己的感受。 3.表达感受的方式是以“我”开头的:“我很难过;我很震惊,我时平静的;我有一点窃喜”。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代表其他任何人,不要“我们”,不要“正常的人类”,也不要“这个人值得”——这是在隐蔽的用自己的感受代表他人:“凡是有人性的人,都应该为这个人感到难过”。 4.如果可能的话,考虑时间,不要说“我就是这个态度”这种过头的话,最好说“我现在的感觉是……”感受会随时间发生变化,早早给自己定了型,想回头就不易了。 5.永远不要对别人发出“你们怎么可以有这种感受?”“凭什么要同情/不同情”这样的质问。毫无意义。在感受的领域,没有任何人任何思想有权统领一切,也没有人需要为自己与众不同的感受而接受修理。 6.可以好奇,可以分析:“为什么他有这种感觉,而我是那种感觉?”分析是一种很好的增进自我了解的手段,有时也有利于回复平静。但不要搞错了,分析对象永远是产生感受的人,而非当事人。“为什么我对他这件事这么冷谈难过?”关注的是自己的情感机制。如果答案只是“因为他该死或不该死”,那再问自己一步:“是的,但它跟我的关系在哪?” 7.遇到这种事,我们第一反应是震惊和恐怖。我们可能会用一种方式防御恐怖:“我跟他可不一样,这种事绝对不会落在我的头上”,表现出来是一种划清界限的隔离。——当然,这些无意识的活动没法证明。但如果一个人如果意识到自己有这一部分感受,他或许可以表达更多。 注:此文为黄手帕心理咨询公司根据北京大学心理系临床心理学方向博士生李松蔚关于逃票被老虎咬死的原创文章《可不可以不要纠结在该不该死上》整理。 本图片来自网络,使用时未发现该图片的版权登记。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重庆心理咨询 重庆心理医生 重庆抑郁咨询 重庆焦虑咨询 重庆夫妻咨询 重庆家庭咨询 重庆情感咨询 重庆强迫咨询 重庆黄手帕心理 重庆心理培训 心理咨询师 重庆心旅心理咨询有限公司 www.hspxl.cn 微信公众号:hspx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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